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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區版規 更新日:30-Oct-2009 請大家嚴格遵守
基本規定
1. 請勿人身攻擊。
2. 禁用隱藏文字。
3. 發文者必需選擇主題分類,如買、賣、估價、拍賣等。
4. 推屬於自己的文章需間隔2天。
5. 不應在同一文章中牽涉兩種不同的交易,如買和賣,賣和估價等,應分開公佈。
關於出售[賣]之規定
1. 於論壇中公開出售貨物必需列明賣價。
2. 為符合公平透明交易與先到優先原則,買方如欲購買需先在論壇中該文後回文以確切說明
購買並主動聯絡賣方,交易優先順序以論壇中回文為準。
3. 賣方如於交易區中公佈公開出售貨品後,不可自行選擇買家,以論壇中的回文順序出售貨品。
4. 賣方如有任何理由中止出售貨品,不應刪除文章,而是在出售文中標明[已售完]等字樣。
此舉將忽略編輯前5分鐘起的所有後續購買回文。
5. 關於[暗標]或[暗賣],承第2,3,4項,買方可私下聯絡賣方進行購買,但賣方仍然需遵守上述各項條文,
並在有其他買方回文前標明該貨品[已售完]字樣。
關於徵物[買]之規定
1. 於論壇交易區徵物者[買方]請列明所需物品之詳細資料。
2. 賣方可主動聯絡買方並提供貨物報價。
3. 無規定買方因有人回文後必需購買,買方可因應預算與喜好選擇賣家。
關於拍賣之規定
1. 拍賣方式不可暗標,不能代拍,意欲購買者請使用回文方式出價競標。
2. 拍賣者必須清楚列明物品,起標價,結標時間。結標時間前回文中出價最高者得標。
3. 當拍賣結束並有人得標後,雙方都必須履行拍賣責任,買方與賣方約實交收時間。若買賣一方違背責任(即買方不付約定的錢或物品,或賣方不交付指定貨物等),違規一方將受到最少三個月水桶處分。
4. 拍賣者不得競投自己的拍賣品,主帳或分身皆套用此規則,一經舉報查明屬實付以刪除帳號處分。
5. 拍賣者不得在拍賣開始且已有人出價競投後擅自流標或更改任何拍賣規則。請拍賣者在發文前小心檢查自己的拍賣文。
關於估價之規定
1. 估價之設定是為方便賣家在市場中得知貨品應有的價值。
2. 估價不構成交易。
3. 估價所得到的價格回文可能並不是貨物之實際價格。賣方請自行判斷該價格是否合理。
其他規定
1. 非管理組成員禁止使用交易區作現金交易(此條文20-Jan-2009開始生效)。
*玩家間的交易如出現問題,論壇持有人有機會要負上責任
板規有可能更改,接受並歡迎大家討論,有意見者請回文備考。
請大家一起維護好交易區,維持良好市場風氣,玩一個快樂的網路遊戲。
更新日期:30-Oct-2009 by Ivan
[ 本帖最後由 ivanngpanda 於 2009-10-30 14:2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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